[經驗分享] 房屋稅遲繳怎麼辦? 要去稅捐處辦理嗎?

民國108年的(2019)房屋稅剛好在昨天6/2到期 (繳款期限其實是5/1-5/31,但因為可以去超商繳款因此最後截止是在6/2截止)。

因此今天開始繳費都算是已經逾期了,手上的繳費單不管是拿去超商或是網路繳款,都是無法繳費的狀態。

通常稅捐處都在很遠的地方 (除非你所住的區域離稅捐處很近),這個時候,不用急著跑去稅捐處,只要帶著逾期的單子直接去就近的任何一間銀行即可辦理繳費 (郵局不行)。

注意,銀行繳費只收現金,務必攜帶提款卡或現金前往繳費,否則就等於白跑一趟了。(銀行說逾期繳款是不給刷卡的)

還有,如果繳費單已經逾期 (如果你是今天才打算去繳,那就是已經逾期/過期囉),是會依照逾期的天數去計算滯納金,因此還是越早繳交越划算喔。

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,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,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%滯納金;逾30日仍未繳納者,移送強制執行。

首圖來自Unspash